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S123001
课程名称: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专题
开课院系:马克思主义学院 任课教师:刘广登
必修课程:马克思主义原理、原著选读 适用学科范围:马克思主义理论
学时:54 学分:3
开课学期:2 开课形式:讲授
课程目的和基本要求:
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论基础,以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认识分析法学和法律现象,科学地阐述法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使法学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马克思主义法学既是一脉相承的又是与时俱进的开放的科学体系。马克思主义法学包括马、恩经典作家阐明的法律观,包括列宁、毛泽东思想关于国家与法的学说,也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关于民主、法治的理论、学说。本课程通过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不同专题的学习,使研究生在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的基础上,以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为指导,观察、分析和研究法律现象,正确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基本经验与基本规律,坚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信心。
课程主要内容:
一、 关于法的概念和本质的原理
二、 论法的阶级性和社会性
三、党的政策与法律的关系
四、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和基本原则
五、社会主义法的作用和价值
六、当代中国的立法、执法和司法
七、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八、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课程主要教材: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孙国华著,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主要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2、马克思:《法兰西内战》,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恩格斯:《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4、列宁:《国家与革命》,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5、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6、张文显:《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理论、方法和前沿)》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学院审核意见: 学位分委员会审批意见: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