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师大教〔2012〕5号  关于开展2012年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5-29浏览:405设置

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
  为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教师与教学管理人员参与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的积极性,学校决定开展2012年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选题范围
  选题应结合我校实施的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紧密联系我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的实际,以着力解决当前我校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中的现实问题为重点。选题可参考2012年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1)。有关高等教育宏观管理研究的课题不在此立项范围之列。
  二、申报具体要求
  1. 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助理研究员(或相当于讲师、助理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 凡承担校级教研项目尚未结题或因未完成项目而被暂时取消申报资格者,本次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3. 每位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每个项目只能有一位主持人,已被校级及以上部门立项的课题不得再重复申报。
  4. 研究成果要有特色,贴近校情,贴近工作需要。以解决问题的效能为成果评价基点,提倡以调查报告、咨询报告或实施方案为成果形式。
  5. 课题完成时间为两年。2013年6月中期检查,2014年6月结题验收。
  三、申报办法及程序
  1. 本次立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立项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将由学校给以经费资助,立项课题经费自筹,鼓励学院或部门给予本单位的立项课题以适当的经费资助。
  2. 本次立项重点课题10项左右,一般课题40项左右,立项课题若干,请申报人写明申报类别,重点课题与一般课题不得兼报。
  3. 申报人须填写《江苏师范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同时报送《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
  4. 申报日期截至2012年6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玉山;电话:83403041, 电子邮箱:jyk@xznu.edu.cn。
  四、评审办法
  学校教学委员会组织专家组进行立项评审,由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发文公布。
  希望各单位对教育教学研究工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好本单位的课题申报工作。
  附件: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