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公告

时间:2017-11-22浏览:533设置

   根据校党委统一部署,党委第三巡察组于11月22日至12月1日左右,对马克思主义学院开展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班子及成员。

  二、巡察内容

  1、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决策部署情况;

  2、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情况;

  3、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规定,领导班子及成员廉洁自律情况;

  4、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师生监督情况;

  5、对干部人事、物资采购、经费使用、资产管理、工程建设、招生考试与录取、学术诚信等方面廉政风险防控情况;

  6、根据纪委、监察处、审计处等部门掌握的问题线索情况,着力发现阶段性、倾向性、普遍性的突出问题;

  7、学校党委要求了解和监督检查的其他事项。

  三、巡察方式

  巡察组主要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民主测评、调阅资料、走访调研、随堂听课、召开座谈会、受理信访等方式开展工作。

  四、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并接收短信):,每天值班时间为早8时至晚8时;电子邮箱:xc3z@jsnu.edu.cn;邮政信箱:江苏师范大学党委巡察办(纪委办公室),221116。欢迎大家与我们联系。


党委第三巡察组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