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产发〔2013〕1号  关于实施2012年度科研奖励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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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产发〔2013〕1号  关于实施2012年度科研奖励的通知

文章作者:科产部 发布时间:2013-06-03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2012年度科研奖励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12年度科研奖励工作,依据《徐州师范大学科研奖励办法(2011年第二次修订)》(徐师大科〔2011〕10号),见附件1)实施。奖励范围包括:2012年取得的科研成果(论文、专著及专利等)、获奖科研成果、2012年立项和2013年结题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等。

  二、申报奖励程序

  (一)个人申报。请申请者对照《徐州师范大学科研奖励办法(2011年第二次修订)》(徐师大科〔2011〕10号)的有关条款,认真填写《江苏师范大学科研奖励申请表》(1份,见附件2),并按下述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1.论文类成果请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被SCI(SCIE)、EI、CPCI收录的论文请同时提供中英文题目;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均为我校人员的成果,请通讯作者与第一作者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双方签字后交科技与产业部,协议格式见附件4)后,由其中一人负责申报。同一成果如出现多人申报奖励的情况,科技与产业部将暂缓受理。

  2012-2013年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目录见附件5。SCI分区以2012年中国科学院JCR期刊分区表为准。

  2.专著类成果提供3册(不退还,用于专家评审和学术交流)。

  3.专利成果提供专利证书原件(不退还,存校档案馆)、复印件各1份,不提供专利证书原件者不予受理。

  4.获奖科研成果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5.结题的科研项目须提供结题证明。

  (二)申请者所在单位初审,在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上盖章并签署意见,报送科技与产业部。

  (三)科技与产业部对申报材料内容等进行审核,并按《徐州师范大学科研奖励办法(2011年第二次修订)》(徐师大科〔2011〕10号)的有关规定,负责实施奖励工作。

  请各单位将申请表(附相关材料)以及汇总表(附件3)于6月14日前报送科技与产业部综合办公室,同时提交汇总表电子版。

  人文社科类科研奖励由孙传红老师负责(静远楼1808),联系电话:83500227(8227);Email:skc@jsnu.edu.cn。理工科科研奖励由乔亏老师负责(静远楼1810),联系电话:83536266(6266);Email:kjc@jsnu.edu.cn。

  请各单位注意及时通知外出人员。

  附件:

  1.徐州师范大学科研奖励办法(2011年第二次修订)(徐师大科〔2011〕10号)

  2.江苏师范大学科研奖励申请表

  3科研奖励申报汇总表

  4合作论文申报奖励协议书

  52012-2013年CSSCI来源期刊目录

科技与产业部

201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