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2012〕52号  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的通知

时间:2012-08-07浏览:459设置

各有关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及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进一步提高教育科研质量,繁荣和发展教育科学事业,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贡献更大力量。
  二、申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关注学理问题的研究,促进学科建设;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解决教育政策和实践问题;开发研究要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准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
  三、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岁(1973年9月30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课题申请·评审书》中所涉及的课题组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和亲笔签名方为有效,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涉及14个学科。课题申请人根据《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进行选题论证。重点课题申请人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2012年版),届时等候通知到京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放弃;一般课题申请人依照《课题申请•评审书》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中小  学和幼儿园系列课题申报基础教育学科,单列单评。
  五、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设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均有不同额度的经费资助。申请人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并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资助标准为20-2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为12-15万元,青年基金课题资助标准为10-12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平均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平均为2万元。申请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互不交叉,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和教育部级课题互不贯通,申请人只能从中选一。实际资助经费额度参照同级别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六、《课题指南》中列示的一般课题为研究基本内容和方向的提示,申请人可在此基础上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七、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1-3年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其他类型研究课题可适当延长。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延期或调整人员须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课题研究成果须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着力形成代表作。不同课题研究成果数量、形式和质量分别要求,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点)课题最终成果要求出版专著,在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上发表系列学术论文,并在学术界和实践领域产生重要的影响;其他课题成果形式可选择著作或论文;所有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均包括研究报告。最终成果形式请参照此形式填写。
  八、为减少重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研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研项目。得到政府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等)资助的课题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支持已有两个以上其他来源的在研项目的研究者再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上述各类课题的结题均以结题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并须提供结题证书复印件。
  九、从2012年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初评和专家会议集中复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复评重点考察前期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能力。
  十、课题申报所需的《2012年度课题指南》见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3。申报材料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单列学科栏目(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和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网址: http://www.cnier.ac.cn)下载。
  十一、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具体数额由省教育规划办确定。
  请申请人先将纸质材料《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于2012年9月10日前报科技处文科科研管理科,由科技处组织初评。
  科技处初评通过后,请申请人报送纸质材料《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8份。课题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以及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kc@jsnu.edu.cn。报送具体时间根据省教育规划办通知后再定。
  此值暑假,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申请人,并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
  联系人:巩岩(电话:83500230)、张文德(电话:83536265,15996889091)。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