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停课及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2-05-24浏览:357设置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的非毕业班教学任务将于2012年6月22日全部结束。现将有关期末教学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停课及考试时间安排
    1.公共课上课至6月22日,集中考试时间为6月25日至6月29日,具体考试关注教务处通知。
    2.毕业班专业课程上课至5月25日。6月1日前结束一切考试(包括毕业论文答辩工作)。6月6日前将所有课程成绩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包括毕业论文和专业实习等实践课程成绩)。
    3. 非毕业班专业课程上课至6月24日。考试时间为7月2日至7月6日,考试时间安排按照学校的统一模式进行安排,并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排考。请各学院在6月15日前将专业课程考试日程直接安排到教务管理系统中。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教务处届时将组织巡考。
为确保本学期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停课及考试时间安排督促任课教师调整教学进度,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二、试卷命制、保管与批阅
    1.建成试卷库(试题库)的考试课程一律使用试卷库(试题库)的试卷。没有试卷库(试题库)的考试课程,试卷命制也要做到科学、规范,试卷的格式统一按“教务在线”网上公布的样式。
    2.各教学单位要加强考前试卷打印、装订、保管等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要派专人负责核对、保管试卷,严防错印、漏印或泄密等问题的发生。
    3.所有考试课程应由教研室统一组织阅卷,并制定评分标准。有条件的课程考试要采用3人以上流水作业的方式阅卷。试卷阅完后必须进行复查、及时登记卷面成绩,并做好试卷分析。教务处将在适当时候组织力量对阅卷质量进行抽查。
    本学期所有考试的试卷袋及试卷封面由教务处统一提供,各相关单位可以在考试之前到教务科领取。
    三、成绩录入
成绩录入时间为5月15日至7月11日,7月12日下午4:00系统关闭,请各教学单位及时组织阅卷,并督促任课教师务必按时将本学期课程成绩录入成绩管理系统,以保证学生在假期能及时查询成绩,开学如期进行补考。
    四、加强课程考试管理
    1.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学校的考试工作管理规定,加强课程考试管理,周密安排考试工作,考试期间,学院领导要加强巡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加强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严肃监考纪律。对监考教师进行考务规范教育,尤其要强调监考教师在开始考试前加强对考生的考场纪律的教育;严格监考纪律,要进行彻底清场、合理安排考场座次;考试过程中认真巡视、预防考生作弊行为的发生。如果发现作弊事件要控制好考场的正常秩序,并进行妥善处理(注重收集并保留作弊证据)。
    3.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工作,严肃考试纪律。各学院要面向广大学生切实开展考风考纪教育,根据学院特点采取适当的形式在考前做好考试纪律的宣传工作,杜绝考试作弊的发生。
    4.所有课程考试一律要求学生凭校园卡或身份证参加,学籍科统一制作的考试证本学期自动作废,请各学院集中回收并上交学籍科,务请各学院通知到位。
    以上工作时间紧、要求高,务请各教学单位的领导及教务人员认真对待,细致安排,确保本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完成。
 
 教 务 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